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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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股东 | 身份 | 持股比例 | 持股市值(亿) | 该股东持股 |
|---|---|---|---|---|---|
| 1 | 沈建华 | 自然人(个人) | 51.64% | 25.07 | 2 家 · 32.96 亿 |
| 2 | 汪选明 | 自然人(个人) | 9.92% | 4.82 | 1 家 · 4.82 亿 |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数字经济龙头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ETF | 0.97% | 0.47 | 7 家 · 3.07 亿 |
| 5 | 王焕军 | 自然人(个人) | 0.88% | 0.43 | 1 家 · 0.43 亿 |
| 6 | 厦门劲亿进出口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0.32% | 0.16 | 1 家 · 0.16 亿 |
| 7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 外资/QFII/陆股通 | 0.29% | 0.14 | 338 家 · 92.94 亿 |
| 8 | 王金良 | 自然人(个人) | 0.26% | 0.13 | 2 家 · 0.34 亿 |
| 9 | 安徽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 | 社保/养老金 | 0.25% | 0.12 | 2 家 · 0.26 亿 |
| 10 | 陈斌 | 自然人(个人) | 0.23% | 0.11 | 3 家 · 0.44 亿 |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
- 沈建华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51.64%
- 前十大合计持股
- 64.76%
- 陆股通(北向)持股
- —
参控股公司
报告期 2025-12-31 · 控股子公司 8 家 · 参股/联营 1 家 · 定期报告披露口径,点击名称可在爱企查穿透
| # | 公司名称 | 参控关系 | 持股比例 | 披露净利润 |
|---|---|---|---|---|
| 控股子公司 · 8 家 | ||||
| 1 | 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2 |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4亿元 |
| 3 | 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4 | 杭州争光树脂销售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5 | 武汉争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6 | 杭州树腾工贸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7 | 汉杰特树脂(泰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99.00% | — |
| 8 | 争光生物 | 控股子公司 | 66.00% | — |
| 参股 · 联营 · 合营 · 1 家 | ||||
| 1 | 宁波争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 | — |
公司简介
董事长 沈建华 · 员工 495 人 · 注册资本 1.35 亿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92)成立于1996年2月,公司专业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产品的应用主要涉及工业水处理、食品饮料、饮用水、湿法冶金、石油化工、核工业、电子半导体、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公司现有控股子公司6个,其中主要生产基地3个,是国内离子交换树脂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高级副会长单位,也是国内离子交换树脂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国际水质协会(WQA)成员单位。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离子交换与吸附树脂。其中:离子交换树脂包括苯乙烯系、丙烯酸系两大系列,强酸、弱酸、强碱、弱碱、两性、螯合和惰性七大类型共400多个品种;吸附树脂包括非极性吸附剂、中等极性吸附剂和极性吸附剂三大类型数十个品种。“争光”以其优秀的产品品质、卓越的产品性能、领先的技术水平、专业的技术服务在全国用户及同行中享有很高的声誉,多项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多个产品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争光”牌离子交换树脂多次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争光”牌商标被多次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中国膜工业协会评价“AAA企业信用等级”等。“争光”牌和“Hydrolite”牌离子交换树脂遍销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广泛应用于电力、电子、核能、石油、化工、轻工、医药、食品、饮料、冶金、环保等行业,并远销美国、俄罗斯、欧盟、非洲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锅炉补给水及凝结水处理、核电站一回路和二回路水处理、工业纯水及电子级超纯水制备、食品医药及生物化学等众多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为数众多的使用业绩。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