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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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股东 | 身份 | 持股比例 | 持股市值(亿) | 该股东持股 |
|---|---|---|---|---|---|
| 1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59.82% | 30.32 | 1 家 · 30.32 亿 |
| 2 | 杭州福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创投(PE/VC) | 3.15% | 1.60 | 1 家 · 1.60 亿 |
| 3 | 葛浩俊 | 自然人(个人) | 2.25% | 1.14 | 1 家 · 1.14 亿 |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外资/QFII/陆股通 | 2.04% | 1.03 | 2558 家 · 26,600 亿 |
| 6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1.86% | 0.94 | 4 家 · 93.12 亿 |
| 7 | 葛水福 | 自然人(个人) | 1.25% | 0.63 | 1 家 · 0.63 亿 |
| 8 | 滕小丹 | 自然人(个人) | 0.48% | 0.24 | 1 家 · 0.24 亿 |
| 9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ETF | 0.46% | 0.23 | 41 家 · 94.00 亿 |
| 10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资管 | 0.37% | 0.19 | 7 家 · 3.52 亿 |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59.82%
- 前十大合计持股
- 71.68%
- 陆股通(北向)持股
- 2.04%
参控股公司
报告期 2025-12-31 · 控股子公司 7 家 · 参股/联营 0 家 · 定期报告披露口径,点击名称可在爱企查穿透
| # | 公司名称 | 参控关系 | 持股比例 | 披露净利润 |
|---|---|---|---|---|
| 控股子公司 · 7 家 | ||||
| 1 | 福斯达海洋工程(江苏)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2 | 杭州福斯达气体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3 | 浙江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4 | 嘉兴福斯达气体设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5 | 杭州福斯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6 | 福斯达气体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7 | 福斯达(湖南)气体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子公司 | 51.00% | — |
公司简介
董事长 葛水福 · 员工 921 人 · 注册资本 1.60 亿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173股票简称:福斯达)创立于1984年,是专业从事各类工业气体深冷技术,天然气处理及液化技术,合成气与氢气相关技术的研发、设计和成套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拥有相关配套的特大型冷箱模块、天然气处理与液化模块、大型绕管换热器、大型容器与塔器等化工装备的高端智造能力。公司已在中国、美国、日韩、印巴、欧洲、中亚、中东、东南亚、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成功设计、制造并交付了多套专利技术的工艺包装置及相关设备。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广泛服务于天然气、石化、冶金、化工、电子、核电、医疗、造纸、食品、航空航天、新能源等行业的600多家客户,其中包括:林德(Linde)、空气产品公司(AirProducts)、普莱克斯(Praxair)、壳牌(Shell)、德西尼布(Technip)、派特法(Petrofac)、达涅利(Danieli)、梅塞尔(Messer)、霍尼韦尔(HoneywellUOP)、三星(Samsung)、东洋(TOYO)、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核电等。福斯达传承“180艰苦创业的奋斗者精神”,依托先进的技术,精湛的制造工艺和技能,致力于打造“德式品质、浙企风格”的卓越品牌,向“成为全球领先的深冷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迈进。
生产: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设备,绕管式换热器,贮槽,焦炉煤气回收利用成套装置,城市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处理和再生利用装置,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装置;批发、零售:空气分离设备,液化天然气设备,绕管式换热器,贮槽,焦炉煤气回收利用成套装置,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服务:通用机械零配件、环保产品、通用设备产品的设计及技术咨询,实业投资,压力管道安装(涉及特种设备的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机电工程施工大气环境与室内空气治理的技术开发,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技术的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控制系统技术开发,汽车租赁,计算机及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