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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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股东 | 身份 | 持股比例 | 持股市值(亿) | 该股东持股 |
|---|---|---|---|---|---|
| 1 | 于国权 | 自然人(个人) | 25.40% | 8.66 | 1 家 · 8.66 亿 |
| 2 | 黄南章 | 自然人(个人) | 5.70% | 1.94 | 1 家 · 1.94 亿 |
| 3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券商/资管 | 3.81% | 1.30 | 1 家 · 1.30 亿 |
| 4 | 于国庆 | 自然人(个人) | 3.80% | 1.30 | 1 家 · 1.30 亿 |
| 7 | 吉志扬 | 自然人(个人) | 2.32% | 0.79 | 1 家 · 0.79 亿 |
| 8 | 刘长法 | 自然人(个人) | 1.80% | 0.61 | 1 家 · 0.61 亿 |
| 9 | 陈武峰 | 自然人(个人) | 1.53% | 0.52 | 5 家 · 1.51 亿 |
| 10 | 周治金 | 自然人(个人) | 1.51% | 0.52 | 1 家 · 0.52 亿 |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
- 于国权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25.40%
- 前十大合计持股
- 45.87%
- 陆股通(北向)持股
- —
参控股公司
报告期 2025-12-31 · 控股子公司 12 家 · 参股/联营 0 家 · 定期报告披露口径,点击名称可在爱企查穿透
| # | 公司名称 | 参控关系 | 持股比例 | 披露净利润 |
|---|---|---|---|---|
| 控股子公司 · 12 家 | ||||
| 1 |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949.53万元 |
| 2 | 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2135.73万元 |
| 3 | 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578.76万元 |
| 4 | 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387.63万元 |
| 5 | 上海长青润农化学贸易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6 | 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299.87万元 |
| 7 | 长青(黑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8 | 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834.53万元 |
| 9 | 扬州长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10 | 长青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11 | 长青(香港)农化贸易有限公司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12 | 巴西长青农业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子公司 | 99.00% | — |
公司简介
董事长 于国权 · 员工 2,342 人 · 注册资本 6.50 亿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农化集团,系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长青股份,证券代码002391。公司下设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长青(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家子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指标位居全国两千余家农药企业前列。公司主营农药中间体生产、原药合成、制剂加工和贸易服务等农化业务,建有三个原药、两个制剂生产基地,产品涵盖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三大系列共30余种原药,150余种制剂,具备年产2万吨原药和数万吨制剂的生产能力。“长青”商标被授予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全面通过1S09001质量、S0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建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江苏省优秀企业技术中心,主导产品工艺均由公司自行研发,其合成收率和产品质量均已达到国际著名农药公司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凭借着高质量的产品,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服务使公司产品畅销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远销东南亚、非洲、欧洲、大洋洲、南北美洲等二十余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公司地处古城扬州东郊,水陆交通便利,投资环境优越。公司一直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长青精神,不忘初心,始终坚持“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不断创新、科学发展”的宗旨,热诚希望与国内外客商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共同促进中国农用化学工业的发展。
农药的生产、销售。公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范围经营)。科技研发、咨询服务和转让。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