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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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股东 | 身份 | 持股比例 | 持股市值(亿) | 该股东持股 |
|---|---|---|---|---|---|
| 1 |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55.03% | 10.27 | 1 家 · 10.27 亿 |
| 2 |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8.47% | 1.58 | 1 家 · 1.58 亿 |
| 3 | 周顺东 | 自然人(个人) | 1.72% | 0.32 | 7 家 · 1.39 亿 |
| 4 |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外资/QFII/陆股通 | 0.68% | 0.13 | 318 家 · 67.86 亿 |
| 5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外资/QFII/陆股通 | 0.64% | 0.12 | 465 家 · 109.3 亿 |
| 6 | 彭莞容 | 自然人(个人) | 0.56% | 0.10 | 1 家 · 0.10 亿 |
| 7 | 陈一鸣 | 自然人(个人) | 0.42% | 0.08 | 1 家 · 0.08 亿 |
| 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锦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ETF | 0.40% | 0.07 | 14 家 · 1.14 亿 |
| 9 | 向美珍 | 自然人(个人) | 0.35% | 0.07 | 1 家 · 0.07 亿 |
| 10 | 孙定保 | 自然人(个人) | 0.35% | 0.07 | 1 家 · 0.07 亿 |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
-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55.03%
- 前十大合计持股
- 68.62%
- 陆股通(北向)持股
- —
公司简介
董事长 张彩虹 · 员工 446 人 · 注册资本 1.30 亿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由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技开发总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大庆龙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总公司和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股票于2000年7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名称“大庆华科”,股票代码“000985”,属石化行业。公司现有生产技术经营部、机动工程部、安全环保部、规划项目部、财务部、内控审计部、证券投资部、综合管理部8个职能部门,销售分公司、药业分公司2个分公司,化工作业区、树脂作业区、聚丙烯作业区3个作业区。主要以丙烯和乙烯裂解装置的碳五、碳九馏份等为主要原料,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石化新材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现有八套主要生产装置:12.5万吨/年裂解C5分离装置、10万吨/年裂解C9分离装置、3.5万吨/年异戊二烯加氢装置、2.5万吨/年C5石油树脂装置、1.4万吨/年C9深色石油树脂装置、1.0万吨/年C9热聚石油树脂装置、11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08万吨/年碳四炔烃尾气回收装置。主要产品有:C9系列产品、C5系列产品、聚丙烯系列产品、商品丁烷等4个系列、10余个品种、近50个牌号的产品。年销售产品总量超过30万吨。市场遍及全国,石油树脂系列产品等出口到欧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黑龙江省最具成长性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2018年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企业、2019年AAA级信用企业、2020年“黑龙江省诚信企业”,连续多年荣获“黑龙江企业100强”、“黑龙江制造业企业100强”称号、2021年AAA级信用企业、2022至2023年度中国C5/C9石油树脂、异戊二烯、间戊二烯及双环戊二烯优质生产企业等多项荣誉。公司裂解C5分离工艺技术、裂解C9分离工艺技术、C9石油树脂工艺技术、氢化石油树脂工艺技术、C5石油树脂工艺技术、改性双环戊二烯石油树脂工艺技术均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间戊二烯石油树脂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国际高交会优秀产品奖、省市优秀新产品奖,并荣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公司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省专利优势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收购【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