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报告期 2026-05-08 · 名字可点的股东在 A 股市场也有持仓
| 名次 | 股东 | A股身份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5,516 | 55.16% |
| 2 | 广东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500 | 5.00% |
| 4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490 | 4.90% |
| 5 | 广州广电平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410 | 4.10% |
| 6 | 广东省建院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60 | 2.60% |
| 7 | 广东省建院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40 | 2.40% |
| 8 | 广东省建院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40 | 2.40% |
| 9 | 广东省建院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20 | 2.20% |
| 10 | 广东省建院十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17 | 2.17% |
| 11 | 广东省建院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12 | 2.12% |
| 12 | 广东省建院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86 | 1.86% |
| 13 | 广东省建院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83 | 1.83% |
| 14 | 广东省建院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71 | 1.71% |
| 15 | 广东省建院九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56 | 1.56% |
| 16 | 广东省建院八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38 | 1.38% |
| 17 | 广东省建院十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25 | 1.25% |
| 18 | 广东省建院十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24 | 1.24% |
| 19 | 广东省建院十三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12 | 1.12% |
股权概览
- 第一大股东
-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55.16%
- 前十大合计
- 95.00%
- 董事长
- 李巍
新三板行情为最近成交价,流动性远低于沪深市场;市值按最新披露股本估算,仅供参考。
公司简介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批大型综合勘察设计单位之一,全国文明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企业、广州市总部企业,以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管理及投资为主业,为客户一站式提供建筑、市政、规划、全过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专业技术解决方案,设计建造健康安全、宜居宜业的现代人居环境空间。 广东省建院现有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名,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3名,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大师1名,省杰出工程勘察设计师17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10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39名,高级以上职称985名。以国家勘察设计大师领衔的多专业技术团队,凭借多年深耕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文化自信和国际视野、覆盖工程建设全产业链条的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创新理念、精湛设计、周到服务、周全管控,在广东本土成功打造出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科学装置、地下空间、医疗养老建筑、文化建筑、学校建筑、办公建筑、住宅建筑、城市更新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环保处理、城市设计等大批高品质项目,是大湾区领先、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乡建设发展(科技型)综合服务商。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人防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