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报告期 2025-12-31 · 名字可点的股东在 A 股市场也有持仓
| 名次 | 股东 | A股身份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董志刚 | — | 6,371 | 79.63% |
| 2 | 北京七色祥云经济贸易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446 | 5.58% |
| 3 | 岳连春 | — | 265 | 3.31% |
| 4 | 北京妙影公关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 116 | 1.45% |
| 5 | 王君昌 | — | 48 | 0.60% |
| 6 | 北京弘宣翻译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 | 47 | 0.58% |
| 7 | 陈月娥 | — | 21 | 0.27% |
| 9 | 陆迎旗 | — | 20 | 0.25% |
股权概览
- 第一大股东
- 董志刚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79.63%
- 前十大合计
- 91.67%
- 董事长
- 董志刚
新三板行情为最近成交价,流动性远低于沪深市场;市值按最新披露股本估算,仅供参考。
公司简介
北京妙音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妙音动漫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妙音数科”,成立于2002年6月26日,是一家专注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妙音数科(872610)。“妙音数科”的前身——“妙音动漫”成立不久,即经国家文化部认定,成为首批百家动漫企业,后又先后被列为全国重点动漫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她凭借优良的“动漫基因”,秉持“用动漫传播美德”的育人理念,先后打造出了《中华美德故事》《中华弟子规》《泰极熊》《甲骨文之妇好传》等一系列寓教于乐的国学精品动画片。其中,《中华美德故事》经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为全国重点动漫产品;《中华弟子规》《中华美德故事》被国家商务部、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而公司也同时被“五部委”评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妙音”因“动漫”而获奖无数,“动漫”因“妙音”而更添光彩!那贴满门墙的荣誉,就是最切实的见证!响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复兴的召唤,乘着互联网数字技术的东风,2022年6月初,即在公司迎来20周年庆典之际,原“北京妙音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北京妙音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妙音数科”承袭“妙音动漫”衣钵而来,而因有新一批高新技术人才的引进,得到了高新技术的加持,所以无论在战略布局、核心技术、业务领域,还是在发展速度、质量上,都更上层楼。比如,在国学课程研发、打造上,得高新技术加持,国学课程更加富于高新技术含量,授业、育人效果更加显著。课程植入了虚拟数字人物形象、虚拟动画场景,老师授课更加生动悦目,在教学视频中增加了“互动剧”模式,可谓沉浸式寓教于乐。总之,“妙音数科”以妙音国学App为数字载体,以传统国学经典、书画、围棋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本内容,以直播、动漫、AI互动等为教育方式,通过虚拟数字人物的创生,虚拟空间的营造,VR技术的使用,旨在倾心打造富于高新技术含量的集教育、社交、娱乐于一体的国学互动社区,最终实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道树人的宏愿。“人生如春蚕,作茧自缠裹。一朝眉羽成,钻破亦在我。”从“妙音动漫”到“妙音数科”,变的是公司名称,变的是技术媒介,而永不变的是妙音人借用高新技术传播美德,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初心!“妙音数科”作为专注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领域整二十载,拥有多项专利和荣誉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企业,她必将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响应时代召唤,向高新技术领域进军!愿“妙音”破茧成蝶,为大众开启更加多姿多彩的国学新世界!
一般项目:文艺创作;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日用百货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理;艺术品代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票务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广告制作;娱乐性展览;剧本娱乐活动;游乐园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