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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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股东 | 身份 | 持股比例 | 持股市值(亿) | 该股东持股 |
|---|---|---|---|---|---|
| 1 | Favored Tech Corporation Limited | 外资/QFII/陆股通 | 59.66% | 43.93 | 1 家 · 43.93 亿 |
| 2 | 无锡菲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3.46% | 2.55 | 1 家 · 2.55 亿 |
| 3 | 深圳市华润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润科(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创投(PE/VC) | 1.05% | 0.77 | 4 家 · 2.46 亿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ETF | 0.84% | 0.62 | 19 家 · 18.23 亿 |
| 5 | 洪冬平 | 自然人(个人) | 0.66% | 0.49 | 1 家 · 0.49 亿 |
| 6 | 上海滦海啸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滦海啸阳红石榴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创投(PE/VC) | 0.65% | 0.48 | 2 家 · 0.97 亿 |
| 7 | 翁鸣 | 自然人(个人) | 0.57% | 0.42 | 1 家 · 0.42 亿 |
| 8 | 上海富禾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禾悦沃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创投(PE/VC) | 0.55% | 0.41 | 1 家 · 0.41 亿 |
| 9 | 青岛易融联合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私募/创投(PE/VC) | 0.48% | 0.35 | 1 家 · 0.35 亿 |
| 10 |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福州嘉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创投(PE/VC) | 0.45% | 0.33 | 1 家 · 0.33 亿 |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
- Favored Tech Corporation Limited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59.66%
- 前十大合计持股
- 68.37%
- 陆股通(北向)持股
- —
参控股公司
报告期 2025-12-31 · 控股子公司 6 家 · 参股/联营 2 家 · 定期报告披露口径,点击名称可在爱企查穿透
| # | 公司名称 | 参控关系 | 持股比例 | 披露净利润 |
|---|---|---|---|---|
| 控股子公司 · 6 家 | ||||
| 1 | Favored Nanotechnology(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992.63万元 |
| 2 | 菲沃泰纳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019.21万元 |
| 3 | 菲沃泰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332.59万元 |
| 4 | 菲沃泰纳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329.36万元 |
| 5 | 菲沃泰香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4563.14万元 |
| 6 | Favored Tech USA Corporation | 间接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参股 · 联营 · 合营 · 2 家 | ||||
| 1 | 厦门厦金创新科创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子公司 | — | — |
| 2 | 无锡产发高易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子公司 | — | — |
公司简介
董事长 宗坚 · 员工 1,073 人 · 注册资本 3.35 亿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菲沃泰”,股票代码:688371),是一家高性能、多功能纳米防护定制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为电子产品整机及元器件提供具备疏水、疏油、耐盐雾、防硫化、防腐蚀等多功能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菲沃泰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无人机、汽车电子、LED照明、工业控制等领域,并与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正积极拓展安防设备、医疗器械、新能源等领域纳米防护方案的市场应用,为提升先进电子科技产品的性能和客户体验做出贡献。菲沃泰是工信部认定的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有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被认定为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菲沃泰整合产业资源,推进业务全球化布局,在上海、深圳以及美国硅谷、越南北宁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公司始终致力于新型功能性纳米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应用,以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快速发展,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纳米新材料、纳米涂层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纳米涂层加工;表面处理设备的加工、销售、租赁;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的,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