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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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次 | 股东 | 身份 | 持股比例 | 持股市值(亿) | 该股东持股 |
|---|---|---|---|---|---|
| 1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47.16% | 19.97 | 3 家 · 1,313 亿 |
| 2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产业资本 | 2.14% | 0.91 | 18 家 · 230.4 亿 |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外资/QFII/陆股通 | 0.72% | 0.30 | 2558 家 · 26,600 亿 |
| 4 | 刘亚军 | 自然人(个人) | 0.71% | 0.30 | 2 家 · 0.58 亿 |
| 5 | 李琳婕 | 自然人(个人) | 0.45% | 0.19 | 1 家 · 0.19 亿 |
| 6 | 梁黎明 | 自然人(个人) | 0.40% | 0.17 | 1 家 · 0.17 亿 |
| 7 | 刘炜华 | 自然人(个人) | 0.33% | 0.14 | 1 家 · 0.14 亿 |
| 8 | 胡素华 | 自然人(个人) | 0.32% | 0.14 | 1 家 · 0.14 亿 |
| 9 | 牟其波 | 自然人(个人) | 0.28% | 0.12 | 1 家 · 0.12 亿 |
| 10 | 李昌平 | 自然人(个人) | 0.28% | 0.12 | 1 家 · 0.12 亿 |
股权结构
- 第一大股东
-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持股
- 47.16%
- 前十大合计持股
- 52.79%
- 陆股通(北向)持股
- 0.72%
参控股公司
报告期 2025-12-31 · 控股子公司 3 家 · 参股/联营 4 家 · 定期报告披露口径,点击名称可在爱企查穿透
| # | 公司名称 | 参控关系 | 持股比例 | 披露净利润 |
|---|---|---|---|---|
| 控股子公司 · 3 家 | ||||
| 1 | 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3841.55万元 |
| 2 | 凤凰智能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1317.37万元 |
| 3 | 凤凰光学日本株式会社 | 全资子公司 | 100.00% | — |
| 参股 · 联营 · 合营 · 4 家 | ||||
| 1 | 凤锂新能源(惠州)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0.25% | 17.99万元 |
| 2 | 协益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40.00% | 337.98万元 |
| 3 | 江西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5.81% | — |
| 4 | 凤凰日本株式会社 | 参股子公司 | — | — |
公司简介
董事长 陈宗年 · 员工 2,266 人 · 注册资本 2.82 亿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国家搞小三线建设而设立的江西光学仪器总厂,创建于1965年8月15日,由原国家计委、一机部联合批准,在江西上饶德兴花桥乡黄柏洋村设立:江西光学仪器总厂(由上海电影机械厂、上海照相机二厂、江南光学仪器厂、南京测绘仪器厂、南京模具厂等部分内迁组成); 1969年正式生产。凤凰光学总部位于江西省上饶市,2015年7月1日伴随公司控股股东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无偿划拨给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产业,凤凰光学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凤凰光学主要从事光学元件、光学镜头、光电模组、智能控制器、锂电池、光学仪器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光学、机械、电子、塑料等多专业综合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能力,在光学冷加工、金属精密加工、表面热处理、光学镀膜、注塑成型和精密模具制造等加工工艺方面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有着严格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和覆盖全国的质量信息反馈网络,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TS16949汽车质量体系认证,“凤凰”品牌已经发展成为国际光学产业界的民族工业知名品牌。在日本、欧洲设有海外研发与营销中心,在中国杭州、深圳建有研发与营销中心,在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及广东省均建有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与加工基地。近年来,凤凰光学已培育了完备的光学与结构设计能力,并逐步在可见光和非可见光两大领域进行产品布局,实现了在光学领域的全覆盖。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际知名品牌的数码相机、影像投影、安防监控、智能车载、智能家居等消费类光电子领域,成为诸多国内外头部企业稳定的供应商。
光学镜头、照相器材、望远镜、钢片快门、水晶饰品、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光学原材料、仪器零配件的制造、批发、零售、光学加工、机械加工、经营本企业和本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