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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意电影

爱企查 行情 官网002739深交所影视院线北京成立 2005 · 上市 2015 · 已上市 11 年
最新价
8.69
+1.88%
总市值
183.5 亿
全市场 #1,012
ROE(加权·年报)
7.14%
全市场 #1,899
市盈率(TTM)
亏损
市净率
2.41
股息率

十大股东

报告期 — · 点击股东查看其全部持仓

名次股东身份持股比例持股市值(亿)该股东持股

股权结构

第一大股东
北京儒意投资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持股
20.64%
前十大合计持股
35.59%
陆股通(北向)持股
0.68%

行业内排名

影视院线 · 共 18 家

市值排名
#3 / 18
股息率排名
市盈率排名(由低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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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控股公司

报告期 2025-12-31 · 控股子公司 208 家 · 参股/联营 7 家 · 定期报告披露口径,点击名称可在爱企查穿透

#公司名称参控关系持股比例披露净利润
控股子公司 · 208
参股 · 联营 · 合营 · 7

公司简介

董事长 陈曦 · 员工 10,265 人 · 注册资本 21.12 亿

儒意电影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儒意电影”,股票代码:002739.SZ),前身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015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6年正式更名为儒意电影。作为中国影视娱乐产业的领军者,公司以“超级娱乐空间”为核心战略,聚焦“超级场景+超级IP”,致力于从传统电影公司进化为全球用户至爱的文化娱乐品牌。儒意电影构建了覆盖全产业链的资源体系,立足国内、放眼全球,持续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领影娱产业新浪潮。公司院线业务表现尤为突出。观影人次、票房收入、市场份额已连续17年位居全国首位;公司旗下澳洲Hoyts院线拥有影院62家、银幕536块,市场份额稳步增长且2025年首次位列澳大利亚第一,并覆盖当地大部分电影银幕广告业务,持续夯实全球影响力。“万达影城”“寰映影城”等作为儒意电影旗下重要的影城品牌,将持续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观影与线下娱乐服务。在影视领域,公司已出品、发行近200部电影作品,全球累计票房已破千亿,代表作包括《唐人街探案》系列、《误杀》系列、《抓娃娃》、《三大队》、《想见你》等;剧集作品也屡获国内外重要奖项,《我的阿勒泰》成为首部入围戛纳电视剧节主竞赛单元的长篇华语剧集,并荣获国家广电总局优秀网络视听作品、“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和白玉兰奖“最佳中国电视剧”,《追风者》获白玉兰奖、金鹰奖最佳电视剧等多项提名。在战略投资方面,儒意电影通过股权投资优质及具有成长性的标的企业并进行战略合作,为丰富影院消费场景和产业链布局提供支撑,同时共享标的企业估值提升带来的收益,实现资本增值。在潮玩业务方面,公司专注影视衍生品与艺术潮玩开发,依托IP自主孵化与顶级IP授权实现双轮驱动,持续构建潮流文化消费生态。一方面,深度联动《哪吒2》《原神》《光与夜之恋》《恋与深空》等热门电影、游戏IP,打造多款现象级爆款衍生品。另一方面,签约十余位国内外知名艺术家,孵化毛绒色界、萌心物语、栖境3大超级品牌和MOMO&FRIENDS原创IP矩阵,相关产品覆盖主题杯桶、艺术盲盒、毛绒玩具等多元类型,并依托线下影院和线上平台多渠道开展销售。此外,还通过RtimeLink数字确权系统为实体潮玩绑定“电子身份证”,以科技赋能推动版权运营迈向数智化新阶段,致力成为新时代文化消费的创新标杆。游戏业务方面,儒意电影积极推动影游深度融合,打破IP单向输出模式,构建IP共生新生态,持续拓展娱乐边界。展望未来,儒意电影将继续以“超级娱乐空间”为战略核心,依托科技与创新双轮驱动,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中国影视娱乐产业新格局。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发布;票务代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影制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代理记账;演出经纪;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